专利法修订,新增诚实信用原则,第二十条规定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如何落地?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又会受到哪些后果?修订后的《细则》对此进行回应。《细则》第十一条指出,申请专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出各类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
“专利法新增了专利申请的诚实信用原则,但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后果。《细则》规定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可以作为驳回申请或者宣告无效的理由。”蒋强说道。
根据《细则》,专利权人不得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手段,作出开放许可声明或者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获得专利年费减免。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截至2023年9月,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和商标拥有量分别达到480.5万件、4512.2万件,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当前专利实践中,存在不少“沉睡”专利,唤醒“沉睡”专利、发挥专利作用亦成为此次《细则》关注。
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细则》从加强专利公共服务、增加强制代理例外规定、细化开放许可制度、完善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制度、简化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这五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以开放许可为例,修改后的专利法引入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开放许可是指权利人在获得专利权后自愿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开放许可声明,明确许可使用费,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在专利开放许可期内,任何人可以按照该专利开放许可的条件实施专利技术成果。
2022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湖北、陕西等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首批重点支持的8个省份,以及2022年新确定的重点支持省份开展相关工作。今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及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实施。
具体《细则》来看,《细则》八十五条规定了开放许可声明的内容要求、表述方式,八十六条增加了禁止情形、八十七条要求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等。“专利开放许可有助于简化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专利转化。我国的‘沉睡专利’比较多,专利转化运用水平偏低,专利开放许可在我国尤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蒋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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